我认为网络造谣的成本确实是非常低的,被禁言90天其实并没有实质上的损失,但是造谣诽谤却能够得到更多的利益,如果仅仅是进行这样惩罚的话,那么会有更多的人去造谣诽谤的对于社会上的造谣诽谤的管理来说,确实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。
对杨振宁先生的造谣诽谤行为的博主,仅仅被禁言了90天,而且并没有进行任何的惩罚被禁言90天,其实对于博主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影响,在这90天之内其实还可以做其他的事情的,只不过会少了一点点收益而已。
一、网络造谣的成本太低了。如果造谣之后只需要面对禁言90天的结果,那么会有更多的人在造谣的时候肯定不会考虑太多的,因为造谣的成本是非常低的,而所获得的利润是非常可观的,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进行选择的话肯定会选择进行造谣的,所以这完全起不到惩罚的作用,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一种危害。造谣其实代表了对这个社会当中法律的践踏,既然已经践踏了法律,那么必须要让造谣的人付出实实在在的损失,才能够让后来者不会进行这样的行为。
二、我认为在未来肯定还会出现造谣诽谤的行为的。如果处罚力度如此轻的话,那么我认为在未来是没有办法杜绝这种行为的发生的。造谣诽谤的行为固然可恨,但是我认为如果对造谣诽谤的行为进行放纵的话,那么是更可恨的,对于这个社会来说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判决。
三、这样的惩罚根本没有威慑性的作用。如果真正想要去处罚的话,那么必须要让当事人面临着拘留或者罚款,才能够让对方彻彻底底地不再做这件事情,才能够让其他的人也望而生畏。造谣对于社会上的每一个人来说,其实都是非常烦恼的事情,明明和事情不符合,但是却被更多的人相信了,当事人肯定是非常不高兴的。
我认为对于造谣诽谤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,才能够对整个社会形成一种威慑的力量,杨振宁先生的贡献其实是非常大的,这样的科学家百年难得一见,比霍金先生的影响力更大,所做出来的贡献更大,如果这样的人去世之后对于我们国家来说确实是一个非常大的损失,希望网络上的一些人千万不要造谣有突出贡献的人。
如果造谣针对个人,那将会面临的处罚有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;如果造谣引起社会恐慌,那将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,如行政拘留、罚款;如果造谣构成犯罪,那会被追究刑事责任,有可能面临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2021年3月20日上午八点多,一名为?跑者子牛?的微博博主发布消息,称杨振宁先生确实已经离世,惹无数网友震惊。可这,却是条谣言。媒体看到杨振宁院士去世的消息后,便立即向清华大学党委宣传部询问,得到的结果是:杨振宁先生目前身体健康。在被?打假?之后,散布谣言的博主?跑者子牛?于当日上午十点发博称自己今天犯了错误,还说?自禁七天,现在面壁去。?到了当日十二点多,?跑者子牛?又发布了一则道歉启示,除了道歉、检讨,其还表示自罚停博至少三个月。
可我觉得,造谣和散布谣言后,在网上发几句道歉检讨的话,并进行所谓的?自罚停博?,这样就能结束一切吗?法律的颜面何在!要知道,这个博主的微博粉丝量达到108万,那平日的阅读量可想而知,这都相当于一个小媒体了!作为一个拥有百万粉丝的微博大V用户,?跑者子牛?的传播力比普通用户更广,影响力也比普通用户更大,在这样的情况下,其在发布消息、言论时应当慎之又慎,可其却无中生有、哗众取宠,真是突破了道德底线,甚至还触碰到了法律红线。要知道,我国《网络安全法》明确规定,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都应当遵守宪法法律,不得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。
而我国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25条也规定,散播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如果造谣构成犯罪,触犯了《刑法》,那还将会承担刑事责任,面临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在散布谣言后,?跑者子牛?发布的所谓?道歉启示?也缺乏诚意,甚至没有第一时间向当事人杨振宁院士道歉。直到3月24日,也就是其散布谣言后的第四天,?跑者子牛?才向杨振宁院士道歉,并将手写道歉信上传至微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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